公共自行車
蕪湖市公共自行車租賃卡銷卡、補(換)卡流程
發(fā)布日期:2012-10-16 瀏覽次數(shù):10322
如何辦理銷卡手續(xù)
1、自辦卡24小時后方可銷卡。
2、銷卡時攜帶本人辦卡時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公共自行車租賃卡和辦卡押金、預存租賃費收據(jù)到公交集團營運服務大廳辦卡中心提出銷卡申請。
3、工作人員核對信息后對卡片租車功能進行注銷,注銷后退還辦卡押金和剩余資費。
4、若租賃卡遺失,須先辦理掛失手續(xù),掛失成功24小時后方可辦理銷卡。
如何辦理換(補)辦手續(xù)
1、換卡:
①非人為原因造成租賃卡不能使用的,在其無借車行為時,到公交集團營運服務大廳辦卡中心申請免費換卡;有借車行為,先還車,再免費更換。
②因持卡人彎折、打孔等人為原因損壞的,需支付10元工本費,再辦理換卡手續(xù)。
2、遺失:
①持卡人發(fā)現(xiàn)卡片遺失后請立即致電客服熱線0553-3015757進行口頭掛失,工作人員核對持卡人相關(guān)信息后暫停該卡租車功能。
②口頭掛失后,請在3天之內(nèi)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公交集團營運服務大廳辦卡中心正式掛失。
③掛失期間找回,可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到公交集團營運服務大廳辦卡中心恢復卡片租車功能。
3、補辦:
①卡片掛失后,持卡人根據(jù)相關(guān)工作人員通知辦理補卡手續(xù)。
②補辦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額自動轉(zhuǎn)至新卡賬戶上。
③銷卡后再次申辦,需支付10元工本費。
溫馨提示:無論是換卡、掛失或補卡,請攜帶相關(guān)收據(jù)和協(xié)議、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件等辦理。
- 上一篇:蕪湖市公共自行車租賃卡申辦協(xié)議樣本
- 下一篇:蕪湖市公共自行車租賃收費標準